| 大众版 | 专业版 | 下载中心 | 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专业版 >>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 正文

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

字号: + - 14

  一、查阅制度

  1、查阅单位需填写《人事档案查阅登记表》,并履行审批手续。

  2、查阅档案,应派中共正式党员并携带本人工作证。

  3、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须保证档案的#安全,并在一周内归还。

  4、查询人员不得查询本人及亲属档案。

  二、材料收集制度

  (一)收集范围:

  履历表、自传、鉴定、考核、考察资料、学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党团及民主党派、奖励、处分材料,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离退休、退职审批表和各种代表会代表(委员)登记表,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二)收集方法:

  1、建立送交材料制度,要求形成材料的单位和部门主动送交上述材料。

  2、人事部门形成的任免、工资等材料,应及时归入人事档案。

  3、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联系,及时索要。

  4、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短缺材料催要通知单”进行催要。

  5、应严格审查调入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的应退回补齐,补不齐的应以文字形式说明并入档。

  三、鉴别归档制度

  1、鉴别材料:鉴别收到的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材料应归入人事档案内容。

  2、审查材料: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凡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的,不能归档;凡手续不完备的材料,须补办手续后再归档。

  3、审核材料:档案中缺少材料,应及时进行登记并尽可能收集补充。

  4、及时归档:经鉴别无误属归档材料,及时归入档案盒(袋)中,不允许出现“散乱”现象。

  四、转递制度

  1、院(所)干部管理权限变更后,及时转递档案。

  2、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换或派人专人取送,原则上不准邮寄或本人自带。

  3、档案转出前,按规定进行认真的整理装订。

  4、转递档案必须详细登记“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并严密包封。

  5、转出档案半个月内回执未退回的,要及时发出“催要档案回执通知单”进行催问,以免档案丢失。

  6、收到档案经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单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

  五、检查核对制度

  1、院(所)人事档案管理以“人事档案登记表”为基础,做到底数日清月结。

  2、院(所)人事档案按姓氏拼音进行编号建立名册,发现错号或放错位置的要及时纠正。

  3、每年年底对所管干部档案进行清库,彻底核对底数,做到帐档相符。

  六、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1、人事档案的管理,坚持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

  2、人事档案的卷皮、目录和备用盒(袋)做到规格统一,样式一致。

  3、每两年对人事档案进行一次零散材料的装订,并填写目录。

  4、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盗,防蛀,防光,防高温的设施和安全措施。

  5、人事档案集中存放在档案库房。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严防泄露档案机密,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7、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保管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

  理。

  七、接受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

  1、调档:接到有关人事调动通知后,应及时发出“人事档案催要通知单”调档。

  2、鉴别:对接收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的鉴别。

  3、登记:建立登记册,对接收档案逐档进行认真登记后,编号入库。

  4、归档:属归档的材料,及时归入档案盒(袋)内。

  5、检查:认真核对姓名、编号,避免装错或放错位置。

  八、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条例》规定,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认真细致的做好鉴别归档和整理工作。

  2、负责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3、负责人事履历职务的续填。

  4、搞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5、搞好人事档案工作的调查研究,联系工作实际,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

  6、努力工作,争取改善档案库房的保管条件,提高管理水平。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