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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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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分离

1、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不相容岗位有:

(1)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2)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

(3)固定资产购置的申请与审批;

(4)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5)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6)固定资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二、 授权批准

1、医院应明确各项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的授权批准制度,对授权要界定其权限的范围,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2、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年初由院务会审批全年购置计划。    

三、固定资产预算管理

1、 医院应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或处置实行预算管理,应根据年度整体目标和计划、医疗服务实际需要及长期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编制预算。

2、预算的编制一般由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科及院领导共同参与。

四、 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

1、医院的固定资产采购业务应根据固定资产的种类归口不同部门负责,不得多头对外采购。相关部门应严格根据预算计划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2、对受赠获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格应根据评估价格或市场价格确定。

3、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共同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验收并填制验收单。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才能投入使用。

五、 固定资产的维修保管

1、固定资产日常维修及保养由归口部门负责实施。制定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对维修、保养的结果进行记录。

2、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制造单位、购入日期、存放地点、资产价值、折旧年限、折旧额等资料,所有固定资产都应分类编号,以便日后核对和盘查。

六、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至少一年一次)。盘点工作应由保管、记账等不同职能人员以及独立于这些人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盘点结果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将盘点清单归档保存。

2、实地盘点结束后,如发现差异或固定资产已处于不能正常使用状态, 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查明原因,经过一定批准程序,进行账面调整。

七、 固定资产的报废

1、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或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或因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2、需报废的各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3、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该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设备科、财务科组织鉴定作出评价,然后上报院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4、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设备科,办理报废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赔偿

1、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2、由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仪器价值千元以上,按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条规定处理。

3、凡故意损坏低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4、各类物品发生损环后,对隐瞒不报者加倍处罚。

九、 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1、固定资产发生增加或减少时,财务科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

2、固定资产发生变化,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科调整有关账簿记录。

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选定合理的折旧方法正确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标准根据医院财会制度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