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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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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须持有《杏花岭区预防接种上岗培训合格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途径和禁忌证以及异常反应的观察、处理方法,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严格按照计划免疫接种程序进行接种。

三、制定生物制品用量计划及领用制度。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严格按照冷链要求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

四、接种前详细询问儿童健康状况,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五、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程序的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六、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做好安全注射,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喂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必须做到一人一勺。

七、接种现场应备有冷藏包,发现过期、变色、发霉,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瓶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安瓶开启后应在规定时限内使用完,未使用完的应销毁。

八、对过期的疫苗,应严格按照疫苗销毁制度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