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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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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 做好我院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病保健能力。

二、门诊及病区应配备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宣传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本科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及简单的急救知识,宣传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内容,定期更换。

三、各科室利用患者就诊住院期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出入院及相关疾病的防治知识教育,指导人们改变不良卫生行为和生活方式。

四、科室应结合本科专业特点,自编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教育方面的科研工作。

五、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应向就诊、住院患者及家属进行相关疾病健康知识以及心理、生理卫生方面的指导。

六、参与社会服务,利用节假日及各种宣传日走向社区、社会,普及医学科普知识,开展群众性的卫生宣传活动。

七、开展对医务人员、健康人群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人群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并对科室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八、医院健康教育网络成员,负责开展本科室健康教育工作。

九、做好健康教育档案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确保健康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十、每季度对临床科室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到质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