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众版 | 专业版 | 下载中心 | 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专业版 >>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 正文

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医学检验部化学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制度

字号: + - 14

一、易燃、易爆、强酸、强碱、腐蚀性、毒性等化学危险品要指派专人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二、要在实验室中显著的位置张贴化学危险品溢出处理的示意图。

三、科室要配有化学危险品溢出处理的工具盒、防护服、耐用橡胶手套、夹取玻璃的镊子、不可燃的清洁剂。用于中和酸或腐蚀性化学品的苏打等。

四、化学危险品必须存放于特定地点,环境应干燥、通风良好。要防火、防雷、防爆、防止泄漏,要有调温,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储存场所应备有消防器材。

1、易燃易爆品:应分类存放于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质混和储存,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照射,远离火源、水源。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地点应配备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处于良好状态。存放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的标志。

2、腐蚀性试剂: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等有强烈腐蚀性的化学试剂,在保存、搬运及使用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密封贮存于阴凉处。

3、氧化剂:一些氧化剂(如高锰酸钾、过碘酸钾、过氧化钡等)不能和易燃易爆药品混合贮放,也不能同强酸贮放在一起。

4、毒害品:一些剧毒药品(如氰化钾)应放#柜双人保管,每次使用完毕要记录用量及使用人,使用完的废液要先做相应的处理再排掉。

五、申请领用易燃易爆品等化学危险品时必须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并填写《检验科试剂、校准物、耗材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