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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费用支出审核及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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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财务支出的审核及审批制度,参照国家法令、法规,遵循财会制度,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费用支出审核管理

(一)费用支出审核的原则

医院的所有支出在支付时必须由财务科进行审核。对支出的原始凭证、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审核,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

(二)费用支出审核的范围

为医院经济活动的所有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已列入本年度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2、设备采购支出;

3、勘察、设计和监理等服务合同支出;

4、修缮项目支出;

5、购置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支出等;

6、药品采购支出;

7、专项费用支出;

8、单位维持日常运转的其他支出。

(三)费用支出审核的内容

1、原始票据。具体包括:报销的发票必须是由税务和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收据;项目填写必须齐全;必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不得涂改和挖补;发票丢失视同丢失现金,责任自负。

2、审批程序中各权限范围的审核、审批签字。

3、合同原件。

4、工程项目结算付款须有工程进度报告、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单、结算审计报告等。

5、设备购置结算付款须有设备购置清单、设备验收单等。

6、其他凭证:要素完整;签字手续齐备;数量和金额清晰、完整、准确。

二、费用支出审批管理

(一)费用支出审批的权限

医院的所有支出依据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并坚持院长“一支笔”审批全部支出。

(二)费用支出审批的内容

1、支出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各项开支均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范围;

2、支出是否符合单位财务计划、预算或合同规定;

3、支出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准确;

4、支出是否符合经济效益性原则;

5、支出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三)费用支出审批程序

根据审批权限,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审批:

1、由经办人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

2、由本部门及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由主管院领导审批签字;

4、由院长审核批准。以上程序遵循各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不办理越级审批报销。(四)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签订经济合同,由院、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效益论证及可行性报告)。对于专项资金的开支,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