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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医务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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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长、分管副院长工作计划要求,定期拟定医疗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各医疗科室进行正常的医疗业务工作,协调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重大手术和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

三、具体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研究改进措施。

四、加强基础医疗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基础医疗质量,尤其对医疗文书、处方规范化和无菌技术操作等要严格督促检查。

五、积极做好医疗事故与差错的防范工作。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要及时调查、组织讨论,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积极做好医疗安全的宣传、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改进医疗工作和医疗作风。

六、组织实施医技相关培训,制定长期和短期的培训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医疗业务技术水平。

七、负责开展#、新项目审核、申报、监督。

八、经常深入医疗业务科室,及时了解医疗工作情况,向院长汇报,提供改进医疗业务活动的建议,保证以医疗为中心的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负责处理院内外医疗行政工作的联系,邀请专家会诊、协调分管副院长,派遣医疗外出任务。

十、安排进修、实习人员来院学习,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管理及考核。

十一、计划安排本院医护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并组织管理医护人员外出学习、开会。

十二、每年审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情况,上报卫生厅参加统一考试,为取得资格的医师按专业类别注册。

十三、负责各学会、协会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上级学会、协会安排的任务。

十四、筹备、组织召开学术会议。

十五、组织实施新药的临床观察,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的观察。

十六、负责组织院内疑难病会诊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卫生支农、医疗“三下乡”、市内义诊等工作。

十八、接待医疗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和参观访问事宜。

十九、保证救护车医疗专用,做好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