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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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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承担课堂教学的教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主治医师资历,本科以上学历。全学年高职称教师讲课时数占60%以上。

二、试讲

1、首次安排课堂教学任务或接收新的课堂教学内容的教师均先进行试讲决定是否可以承担授课任务。

2、试讲由教研室主任全面负责,教学办公室工作人员及高职称教师参加评议。

3、试讲评议内容包括:

⑴教案书写规范、完整, 内容充实。

⑵讲授的基本概念、理论准确,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版书规整,普通话准确、清楚,教学方式得当,教学效果满意。

4、参加评议人员对讲课的优、缺点当场评议,并提出改进意见。

5、对首次试讲不合格者,须组织其第二次试讲,如仍不合格,应暂缓其担任本学年授课任务。

三、备课

1、严格按教学大纲对教学内容深度和广度的要求进行备课。

2、认真钻研规定的统编教材,参阅其它有关资料,结合自己的临床诊治经验和教训,确定讲授内容,编写教案。

3、备课分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两种形式。

⑴每位教师应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先自行备课。

⑵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教研室主任应主持或指定真高、副高职称人员主持,进行集体备课,研究教学的进度、重点、难点及教学方法等。集体备课一般在每一章中安排一次。

4、教师在授课前应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反复修改自己的教案,使教案更完整、系统、规范。教研室主任应经常抽查教案质量。

5、教案的内容应该包括:本次授课的内容、进度、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方法、教具使用、课堂小结及对上次讲课内容的提问或复习。

6、备课时间安排(教学时数:备课时数):

⑴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为1∶2

⑵中级职称为新课1∶8 旧课1∶6 实验课1∶4

⑶初级职称为1∶8 实验课1∶6

四、上课

1、通过试讲合格的教师,教研室报教学办公室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正式接受上课任务。

2、教师因病或其它紧急事宜不能按时上课时,应事先向教学办公室说明,由教学办公室进行统一调整。没有教学办公室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调课。

3、讲课教师应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准时上下课,不得无故误课。

4、教师应注意仪表仪态,上课应穿工作服。

5、讲课应认真,做到所讲内容准确,重点内容突出,避免背诵式教学,努力启发、诱导学生思维,版书要清楚,语音宏亮、语言生动,教具使用得当,努力提高学生当堂接受率。

6、掌握课堂秩序,做好学生考勤,对违反上课纪律的学生,应提出严厉批评并报教学办公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