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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业务技术档案归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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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归档时间

  1、科研成果档案应在获奖后一个月内整理、立卷、移交归档。

  2、医疗业务档案如专题性调查、重大医疗事故处理等均由医务科兼职档案员负责整理、立卷,并于次年的#季度内移交归档。

  二、归档范围

  (一)科研成果档案按科研进程划分为:

  1、科研准备阶段:课题申请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计划任务书(合同书)、科研立题审批文件、设计方案、协作协议书等。

  2、研究试验阶段: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分析、测试、各种原始记录、数据、图表、照片等材料调研考查报告、重要的来往技术文件等。

  3、总结鉴定阶段:研究计划、年度工作报告、专题技术总结、阶段总结、工作总结、论文、专著、成果鉴定书、推广作用报告、课题经费决算。

  4、成果申报和奖励阶段:申报材料、审批材料、奖励证书、专利申请及批准文件。

  5、推广应用阶段:推广应用方案、技术转让合同、协议书,成果推广应用中形成的技术文件及工作总结,国内外同行评价及用户反馈意见,成果宣传报道文件。

  (二)医疗档案包括:

  医疗档案包括医疗技术、总结、业务考核、专业会议材料、住院及门诊处方、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登记本及病理切片、照片、图纸、X 光片(单独存放)、专科疾病防治材料、制剂的有关材料;医疗质量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文件,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来信来访,调查分析事故鉴定书和处理意见,疾病治愈率、好转率、死亡率与统计分析材料;病历档案等。

  三、归档要求

  1、科研成果档案实行由课题负责人主持立卷归档的责任制,凡列入本院科研计划的课题,应由课题负责人按照归档范围的要求,进行科技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2、课题负责人在归档时负责填写“科研项目登记表”和“档案移交目录”,并经科主任审查签署意见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由几个单位协作参加的课题项目材料归档,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应予明确。一般由主办单位负责保存一套,协作单位保存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部分材料。

  4、凡申请成果鉴定的课题,科研部门必须在报审材料的同时,通知综合档案室对成果档案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凡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得鉴定。

  5、医疗档案实行由各业务部门兼职档案人员主持立卷归档责任制,兼职档案人员应按照归档范围的要求,进行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6、兼职档案人员在归档时负责填写“档案移交目录”并经科主任审查签署意见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对不符合规范的案卷经指出后由各部门修正,再履行归档手续。

  7、在进行科研课题、专题性调查等工作中,课题负责人和兼职档案人员注意积累科技文件材料,待任务结束后,按照归档时间及时将立卷完毕的案卷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