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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手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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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二、各科室要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必须用流动水和洗手液。

三、重点部门如手术室、导管室、ICU、层流洁净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应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四、重点部门定期要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五、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六、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五个重要时刻):

1、接触患者前(包括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无菌操作前

3、接触患者后

4、接触患者体液后

5、接触患者环境后

七、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之前;

2、出入ICU、隔离病房(隔离患者)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体液及其环境、物品后;

4、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八、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必须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必须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