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众版 | 专业版 | 下载中心 | 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专业版 >>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 正文

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消毒药械/一次性用品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字号: + - 14

一、感染管理科负责检查消毒剂、消毒器械的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使用;对使用存在问题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

二、设备科为采购科室,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器械等的监督管理意见进行采购和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制度。

三、采购消毒药械时应索取加盖供货方印章的如下证件、复印件并妥善保存:

四、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应索取三证及两表。对于某些标注“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字样的医疗器械必须索取有效的无菌检验报告。如一次性手套及口罩、帽子等。

五、消毒器械:应索取两证两件。

六、消毒剂:应索取一证一件。

七、科室应根据需要提前制订计划送交设备科。

八、设备科做好相关产品的有效证件及资料的备案存档工作,建立登记帐册,填写《审核表》,要求一个厂家一个档案袋,再次购货前应重新审查证件的有效性,必须做到证件齐全、有效。

九、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十、各使用科室应准确掌握消毒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剂性能等以及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十一、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不洁净等。发现不合格或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十二、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学部和设备科等部门。

十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十四、超过有效期的证件及验收记录应另外妥善保存至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