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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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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省、市药监部门指导下负责贯彻国家药监部门制定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上报的有关规定,并接受该部门的监督、检查、技术业务指导。

二、负责制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上报制度,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来我院进行业务培训,督促、检查、指导各科室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员工作。

三、各科室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员应努力学习和宣传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上报工作,熟悉本科室医疗器械使用情况。

四、各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如在工作中遇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科室负责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的管理人员及科室主任报告,填写“可疑医疗事件不良事件报告表”交医学装备部。

五、填写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由医学装备部汇总后,上报省或市级药监部门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形成一条龙上报网络。如遇重大不良事件,临床科室可直接上报省市药检部门不良事件监测中心,随后报医学装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