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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门诊挂号收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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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规范我院窗口服务工作,推进文明有序就诊,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与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

二、门诊收费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岗,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卫生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一定的凭据收费。

三、门诊收费人员在工作时要做到唱收唱付,票款当面点清,切实做到不多收、不少收、不乱收;发生长短款应及时汇报,交费完毕后应提醒患者当面点清钱款和票据。收费员在收费时,应仔细辨认处方和计费单,按规定收费。

四、门诊收费人员应做到及时结账和交款,非因特殊情况,结账后款项必须在两日内全部交存医院指定开户行;交款时还须将作废收据一并交回,并认真核对票据、日报表,确保数据的真实、一致和完整。

五、门诊收入要实行管理系统内部双重核对,即收费系统内部至少提供两种不同方式提取数据的报表,实现两种报表之间核对一致。

六、门诊收入实行三级审核控制,即收费员、收费处审核责任人和财务科审核责任人三个层次。

(一)收费员负责准确收取费用,按时结账,并按照收费系统内显示的金额或开具票据存根上的金额,将收入及时上交收费处审核责任人审核。

(二)收费处审核责任人依据收费管理系统内显示的金额,要求收款员上交收入,核对一致后将现金缴款单及系统内打印的汇总缴款单及时上交财务科

(三)财务科审核责任人负责将银行进账单与收入汇总日报表核对一致后及时入账确认收入。

七、门诊收费处要建立日常工作登记薄,做好交接环节的相关记录。各环节经办人员及审核人员均应签字确认。

八、财务科要加强对门诊收费印章的统一管理,要对每位收费员进行不定期的库存现金检查。

九、配合医保科,做好医保及公费医疗患者的收费工作,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并做好日报及月报工作。

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值班工作,不得在收费处会客,时刻做到防盗、防火,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办事,确保医院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