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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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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国家对医疗废物的要求,实行三道密封(袋密封、桶密封、储存房屋密封)。

二、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入到医疗废物中排放。

三、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中排放。

四、严禁擅自焚烧、外运、掩埋、随意倾倒医疗废物。

五、本单位指定专人,履行与太原市医疗废物管理处清运人员进行现场医疗废物的交接、签字。

六、医疗废物清运工作结束后,本单位指定专人对医疗废物桶和暂存房进行清洁、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