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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物资科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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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实行科长负责制,开展物资采购工作。

二、凡参与采购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按医院规定和程序采购物资。

三、采购人员须不断更新观念,掌握医院后勤物资市场变化发展信息,调查本院科室物资需求情况,及时向科长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采购人员须严把质量关,采购节能、环保的新型产品,杜绝采购落后淘汰的过时产品。

五、确定采购产品之前要审查供货单位资质证明,保证进货渠道正确。

六、力求采购适合各科工作需要,价格合理的物资。

七、及时按发票办理出入库手续。

八、采购工作要符合会计制度,按月、季、半年、年度配合保管员、会计员搞好采购计划、对账、报表等工作。

九、未经科长同意不得采购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