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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院(所)办公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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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院(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全院所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和报告等;做好上级机关来文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和保管利用工作,确保文件的转递传阅要及时,拟办意见要恰当,领导阅批后的文件,要认真落实和催办,处理要有结果,情况要向院领导汇报,必要时还应向来文领导机关报告。

  三、草拟、审核、印发院所行政性文件,对于业务科室以院所名义草拟的行文,要加以具体审核,经院所长签发后才能打印、发出。负责起草、印发情况反映和院所管理简报等事宜。

  四、负责会议室管理工作,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完成决议的整理、印发和通知,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并做好行政科室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五、负责外勤、签发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和出差证明、安排人员出国等相关事项。负责信访、外来人员参观和外宾的接待工作。

  六、做好行政公章、印鉴的使用、管理工作。

  七、统筹安排收发室、打字室、电话室、考试中心、汽车队等工作。

  八、负责?2320公益热线对接服务及院所普法督导工作。

  九、负责院所信息的收集、整理、总结与评估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按期进行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