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众版 | 专业版 | 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招聘信息

山西省肿瘤医院(研究所)2019年省外院校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次数:
字号: + - 14

  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肿瘤研究所、山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三人民医院)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医院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建立最早的六大肿瘤医院之一,经过60多年的传承和积累,医院已经发展成为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宁养等多种职能为一体,可采用手术、化疗、放疗、生物免疫、介入等多种治疗手段,并提供肿瘤精准化、个性化诊疗方案,专科特色鲜明,综合优势明显,山西省床位规模#、年住院病人最多、年业务收入#的现代化医院。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全国“百万妇女乳腺普查工程”定点普查单位。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生物芯片北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临床转化肿瘤学分中心”,山西省慢性病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山西省乳腺疾病中心、山西省病理会诊中心、山西省放射治疗中心、山西省肿瘤体检中心、山西省肿瘤专家会诊中心挂牌所在地。

  医院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182亩),在岗职工近3000人,开放总床位2157张,年门诊量25万人次,年住院7.9万人次,年手术2.1万人次,固定资产17亿元,拥有以PET/CT、大型放疗系统等为代表的一系列高端肿瘤专科特色诊疗设备。医院设置临床、医技科室42个,临床科室基本覆盖肿瘤学全部三级学科(或专业);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建设)学科(或专科)7个;设置有免疫研究室、病因研究室分子生物研究室、动物实验室、药理研究室、流行病室等9个肿瘤基础或临床科研专职科室。与美国国立癌中心、麻省总医院、澳大利亚纽卡索大学、中国癌症基金会、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等国内外著名肿瘤防治机构建立了长期学术交流和广泛合作机制。目前承担多项国家“863计划”项目、“‘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近年有70多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科技进步奖。

  医院多次受到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嘉奖,2001年、2007年、2009年三次被国家卫生部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为满足我院所业务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现面向全国诚聘医学高端人才、博硕士#毕业生。现将我院所此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待遇

  1.博士研究生科研课题启动基金:10万元;

  2.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10万元;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其它福利待遇等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 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序号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其它要求
1山西省肿瘤医院博士岗位54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学类、药学类、生物学类、化学类临床医学类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八年制应届博士生及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2山西省肿瘤医院内科岗医师2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内科学(消化方向和呼吸方向)、肿瘤学(消化方向和呼吸方向)1、2018、2019年毕业生2、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七年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3山西省肿瘤医院外科岗医师2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外科学(胸外、头颈外科乳腺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和肿瘤学(胸外、头颈外科乳腺外科泌尿外科方向)1、2018、2019年毕业生2、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七年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4山西省肿瘤医院放疗科医师2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肿瘤学(放疗方向、内科方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疗方向)1、2018、2019年毕业生2、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七年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5山西省肿瘤医院超声科医师1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方向)1、2018、2019年毕业生2、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七年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6山西省肿瘤医院核磁CT室医师1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影像医学与核医学(CT、MR方向)1、2018、2019年毕业生2、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七年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7山西省肿瘤医院病理科医师1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临床病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2018、2019年毕业生2、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8山西省肿瘤研究所科研岗1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基础医学类、生物学类1、2018、2019年毕业生2、#作者发表过SCI论文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岗位的要求;

  3.医师类岗位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需取得),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的不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体除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4.硕士研究生面向2018、2019年毕业生招聘,招聘院校范围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一流学科的专业”及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上述限制;

  5.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一楼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邹永成 手机号:18834840891

  五、资格审查

  现场由院所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没有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明须注明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2.个人简历;

  3.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6.SCI文章及检索报告;

  7.其他相关个人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应聘者按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六、招聘考试

  1.博士招聘考试

  博士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考核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硕士招聘考试

  (1)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的,直接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5的,则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主要考量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情况。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

  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过程全程摄像,面试成绩当日公布。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院所同意后,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另外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我院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院所、省卫健委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健委审核,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我院所将#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十、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省肿瘤医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4651725 监督电话:0351-465171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西省肿瘤医院 山西省肿瘤研究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