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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病案借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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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医师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时可办理借阅手续(允许借出病案室);其它类型的病案借阅只允许在病案阅览室进行。

二、本院医师须凭病案借阅卡并填写借阅申请后,方可借阅病案(借出病案室)。

三、病案借阅(借出病案室)最长时间为3天。

四、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须填写病案借阅申请,经病案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病案室)。

五、电子病历系统可以满足临床医疗活动或质量监控活动时,相应的病案资料不再借出病案室

六、病案借阅卡办理对象仅限于本院正式在编临床医师。

七、在办理借阅卡前需填写“病案借阅卡申请表”。

八、科研病案借阅数量超过50份时,应提前一天在病案室办理预约。

九、除紧急情况外(如医疗救治),病案须归档以后方可借阅。

十、我院研究生、进修生与实习生查阅病案须经所属科室主任或导师签字同意,医务科病案室主任批准后进行查阅。

十一、外单位来我院查阅病历,须经医务科与病案科领导批准备案(包括介绍信)。

十二、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病历可由当事人双方在场封存,医务科负责保存。

十三、科研查阅者只允许查阅本科室的病案,非本科病案须经相关科室主任、医务科、病案科主任批准。

十四、阅览室内禁止吸烟。

十五、阅览室内禁止大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