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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放射科胶片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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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员摄片前,详细阅读申请单,根据诊断要求,决定摄片方法、位置、胶片尺寸和数量。

二、摄片时间、编号、左右,应准确,排列整齐,粘贴位置适当,不与被检查部位重叠。

三、根据部位厚度,机器及胶片性能,选择曝光条件,记录签名。

四、复查患者要结合过去的X 光片的位置,规格及条件,以保证摄片质量。特殊情况及检查应与医师取得联系。

五、摄片部位内的衣物、饰物、敷料及其他医疗治疗器械应由患者或其他有关人员或临床医生尽量去掉。

六、摄片完毕,应立即冲洗,待能满足诊断要求后,再让患者离去。

七、急诊湿片不需报告者,照完立即冲洗漂净,由患者或家属带去。

八、住院患者拍片留待次日集体阅片后由负责医生写出报告,疑难者经上级医师阅片、签名、登记后发出。

九、投照室与暗室加强联系,不断修正条件,以提高照片质量。

十、X 光胶片由专人保管,建立索引卡片,每日编制。

十一、患者出院,由病房将照片送回放射科,或由科内派人到病房清还,以防丢失。

十二、X 光片要妥善保管,以防损坏,临床各科借阅,需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即还。转院或院外借片需经医务科批准。

十三、储片室有防火、防潮设备及措施。

十四、DR 摄片胶片由患者保管,科室光盘备份,有专人刻录及保管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