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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医学装备临床使用保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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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学装备部建立医疗设备总、分类、分户和卡片电子账目,账、物、卡应相符,并定期(1-2年)与使用科室共同进行清查核对工作。

二、医疗器械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度,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三、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四、从事医学装备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院所相关部门对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装备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学装备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五、价值10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六、医疗器械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器械的管理,包括科室器械台账、各器械的配件附件管理、器械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七、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疗器械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临床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性标识信息需记录到病历中。

八、临床科室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九、操作人员在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临床使用安全事件或者器械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同时通知医学装备部按规定进行检修,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十、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器械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十一、各有关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感染管理科需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相关证明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

十二、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十三、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十四、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学装备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