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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指南

就诊须知

离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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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在离开本急诊科前,敬请留意以下事项: 1、配药、注射 病人经医生诊治后,如需要取药回家服用,请留意药房发药人员的指导,如有疑问,请即查询。进行注射治疗后需休息数分钟后方可离开。 2、病假及医疗评估证明 A)病人经医生诊治后,医生会按病情的需要给予病假(最多三天)。 B)若病人只要“求诊证明书”而非病假条,请先向医生说明。 C)本急诊科病情证明仅为求诊证明或病假证明,不具有判伤之法律效力。 3、伤口处理 A)若要进行缝针手术,请先签署手术同意书,然后听从护士的指示等候,护士将尽快安排手术室以便替病者进行缝针手术。手术后,根据病人病情将另发给一张“换药单”;病人需按照单上指定日期复诊并拆线。若伤口有发炎的迹象如:红肿、痛或含脓等,病人应尽快再次求诊。 B)若伤口需要清洁及消毒,护理人员会安排病人到换药室替伤口清洗及消毒;如有需要,护士会安排病人继续接受伤口处理。